第20章路边野花不要采

    路易斯贝克特是一名十七岁的青年,从小在乡下长大。

    他生来没有父母,却生活富裕,从不缺钱花。

    因为当时贵族们的私生活是出了名的混乱,每每搞出一堆私生子女,不好对外张扬,就会悄悄寄送到乡下,寻个乡下婆娘,出钱让其帮忙喂养、照顾。

    这情况刚好和路易斯的情况相似。

    他由此推测,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私生子。

    至于父母的身份……

    想到家里那些用到现在,却还能够再花一阵子的钱,他按照一贯的逻辑猜测:“母亲那边暂且不提……父亲的话,起码是个贵族吧?还得是个有钱的贵族,兴许是个男爵,说不定是个伯爵呢!”

    但钱总会慢慢花光的。

    不甘心坐吃山空,等到照顾自己的老嬷嬷因病逝世后,路易斯决心带上信物,以及一些,诸如出生证明之类,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,去进城寻父:“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,不求分我什么家产,或再给我什么钱,只帮我找个体面的工作,让我能在城里立足,从此脱离落后贫瘠、遍地牛粪狗屎的乡村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城。

    出于年轻人不想被小瞧的虚荣心,他傻乎乎地将自己这些年的全部家产都穿戴在了身上,像是什么金表、戒指,还有镶嵌着小颗宝石的胸针。此外,他还穿了一件,据照顾他的老嬷嬷说,很可能是他父亲当年留下的大衣,虽样式已是旧款,可上头钉着的纽扣却是金的。

    然后,这傻孩子便假装出底气很足的样子,又模仿了贵族们的做派,昂首挺胸地进了城。

    城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,街上很热闹,有一些沿街叫卖的商贩,眼睛贼一般得尖,一见他的穿着打扮就热情地围上来,推销各种商品不说,还仗着他脸嫩、不好意思拒绝人,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。

    路易斯在乡下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,一时被弄得慌了手脚。

    为了躲闪这些商贩,他不断地后退、后退,竟在不知不觉间退进了一家酒馆里。

    酒馆中,一个坐在角落中的女子,可能是听到了进门声响,下意识地抬头望过去。

    路易斯刚好也进门,抬眼往酒馆里那么一看……

    两人的视线于是极巧合地碰触在一起。

    这个刚进城、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小子一下子看直了眼。

    那女子其实并不符合当下的审美,身材瘦削,双肩挺立,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裙,内衬的领口不像时下女性那样尽可能地开低,来展现丰满的胸部,反而很保守地一直留到了胸部以上,紧贴在凹陷的锁骨处,然后,一头浓密卷曲的长发,刚好有几缕随意地散落至那里,半遮半掩,又带着点儿漫不经心的散漫……

    明明一点儿没露什么,却无端地让人觉得性感。

    况且,她的脸也是很美的。

    只可惜不像一般姑娘那么柔和圆润,反而很立体,又多了些棱角。

    但这点儿棱角,再搭配上稍显疏离、冷淡的高傲神色,两相结合下,反而有了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,彼此间相得益彰起来。